王安成案件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09 阅读:4095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王娇根据法律规定, 特聘请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赵培文律师作为_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王安成的辩护人。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即日起至_一审终结 止。
2013年7月29日
辩护律师联系电话:13358869855
办案小结
2013年7月29日接受王娇的委托,担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王安成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律师及时进行了会见和阅卷。但是在法院审判阶段
解除了委托协议。
承办律师:赵培文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