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拍摄取证时避免侵犯肖像权的主要建议如下:
一、法律边界:肖像权的核心保护规则
1. 法定禁止行为
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即使拍摄于公共场所,若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将其肖像用于商业目的(如广告、带货视频)或公开传播(如社交媒体发布)。
例外情形(合理使用):
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如突发事件跟拍);
展示公共环境时不可避免拍摄(如拍摄城市街景时拍到路人);
艺术创作中非聚焦特定个人(如集体场景中人物占比极小)。
2. 肖像的认定标准
可识别性:只要能通过面部特征、体型、衣着等识别特定自然人,即受保护(如背影、侧脸若能被识别也属肖像权范围)。
敏感场景:拍摄他人私密部位、跟踪拍摄、聚焦敏感行为(如更衣、医疗场景)可能同时侵犯隐私权。
二、避免侵权的六大实操建议
1. 拍摄前:取得明确同意
直接沟通:若以特定人物为拍摄对象,需现场询问并记录同意(如拍摄采访、肖像写真)。
群体场景:在人流密集区域拍摄时,可通过广播、告示牌提前告知“拍摄可能入镜,异议者请避让”。
2. 拍摄中:控制拍摄范围与方式
避免特写:使用广角镜头减少人物占比,不聚焦面部表情或身体特征。
光线与角度:利用自然光或遮挡物(如树木、建筑)弱化肖像清晰度。
3. 后期处理:技术性消除侵权风险
模糊化:对画面中的人物进行马赛克、高斯模糊处理(如抖音“模糊贴纸”功能)。
裁剪与遮挡:删除可识别性强的局部画面,或覆盖无关物品(如书本、植物)。
4. 内容用途:区分商业与非商业
非商业用途:个人学习、艺术创作等合理使用需确保不公开传播(如仅限私密存储)。
商业用途:必须签订肖像权许可协议,明确使用范围、期限及费用(如品牌广告需支付模特费)。
5. 公共场所的特殊规则
直播与打卡视频:需在画面显著位置标注“本直播/视频可能包含他人肖像,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商业拍摄备案:在景区、商场等场所拍摄宣传片前,向管理方报备并获得书面许可。
6. 争议应对:建立应急机制
即时删除:收到侵权通知后24小时内下架相关内容。
法律免责声明:在账号简介或视频标注“本内容为纪实拍摄,如有肖像权争议请私信联系处理”。
四、法律风险升级提示
1. 连带责任:若拍摄内容被用于诽谤、诈骗等犯罪,拍摄者可能承担教唆责任(如某博主拍摄“假搭讪”视频诱导打赏被刑拘)。
2. 平台追责:短视频平台对明显侵权内容未及时删除的,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如某网红偷拍视频传播后平台被起诉)。
3. 信用惩戒:多次侵权者可能被纳入“网络失信名单”,限制账号功能及商业合作资格。
深圳调查公司提示:公共场所拍摄需遵循“非必要不拍摄、拍摄必处理、传播需授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