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如何认定离婚分居
离婚分居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若因工作等其他非感情因素分居则不符合。其次,分居需连续满两年。这里的分居是指双方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比如,双方在不同房屋居住,各自生活,经济上相互独立等。在实践中,要证明分居事实,一方需提供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分居协议、证人证言等。分居时间的起算点一般以双方认可或有证据证明的实际分开居住之日开始计算。需注意,即使满足分居条件,法院也不一定直接判决离婚,还会综合其他因素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律上如何认定房屋共同财产
在我国法律中,认定房屋为共同财产需考量多方面因素。
若房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只登记一人名字,一般也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探讨法律上如何认定离婚分居时,我们了解到了具体的认定标准等内容。但在此之外,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分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其归属如何界定,以及在分居状态下,子女的探视权如何保障等。这些都是在离婚分居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