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时,法官认可的婚内出轨的证据一般有以下几类:
1、记录类
像出轨方和情人的聊天记录,为情人花钱的消费记录以及过节啥的转账记录;
这些记录都可以通过截屏等方式保存,但出轨方为情人花的钱很难要回来;
从法律上讲,出轨方给情人的下列支出,如约会时吃饭、开房、游玩的钱属于生活支出,会被认定为消费支出,几乎不可能追回;
但像以承诺为目的的赠予类财物,是有权追回的,比如出轨方给情人一笔钱用来以后一起生活或者结婚,甚至是赠予车房等大额资产,都是可以追回的!
2、实证类
出轨方跟情人的通话录用,亲密行为的照片或者视频,只要是真实的,都是被认可的!
3、悔过书
很多出轨方在被另一方发现出轨后,如果还想继续生活可能都会签署悔过保证书,如果里面提及出轨事实,也可以作为证据。
以上证据虽然被法官认可,但如果收集途径不合法,也不会被采用;
一般来说,收集上述证据的合法途径有:
1、调取监控
像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监控是可以调取的,只是要取得调监控的权利不太容易,通过监控一般可以查到出轨方跟情人开房的事实。
2、记录类查询
不管是消费还是聊天记录,甚至是亲密照片、视频,都要在不侵犯第三人隐私的情况下获取。
3、保证书自愿原则
出轨保证书如果是被胁迫写下的,也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