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答疑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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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发布时间:2025-12-29  阅读:53

一、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婚外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其表现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告重婚罪需要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证明对方重婚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者视听深圳婚外情调查资料、电子数据等。

深圳调查公司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重婚罪的条件有: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

4.客观上是行为人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后还与第三方结婚或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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