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大连刑事案件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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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刑事案件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13  阅读:936
法律给予了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机会,但犯罪嫌疑人能不能够抓住,除了看犯罪嫌疑人表现外,还需要看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出示的证据,能否帮助其获得法院从轻处罚。大连刑事律师告诉你:

从轻处罚需要出示哪些证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希望获得从轻处罚的,准备的证据资料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可咨询刑事辩护律师或请律师处理,但一般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如是未成年人或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如身证份年龄有误的,应当提供出生证、邻居口供等其它能有利证明年龄的证据。

2、如果是聋哑人、盲人,可以准备残疾证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如果是自首的,应提供自首材料。一般可向投案机关索取。

4、如果存在立功的,可提供检举揭发的证据资料,立案及裁判等文书。可向相关办案单位索取。

5、存在精神疾病的,可依法出具鉴定证明。

7、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的,可出示谅解书;积极赔偿的,可出示相关单据等等。

以上只是针对几种常见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进行陈述的,实际上,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不限于上述几种,还有非常多,不同的情形,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资料。因此,这里就没有一项一项地进行细致的分析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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