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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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23  阅读:530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虽然都出现在刑事案件中,但两者有很多不同之处。那么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1)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反驳检察机关的控诉,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行轻微,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职能;代理的职责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适用范围不同。两种客体的诉讼利益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3)权利的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如通信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些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不享有的;刑事代理人不能超越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享有的权利是被代理人授予的。(4)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辩护,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被告人的约束。而代理人依附于被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活动的。(5)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的问题,这只是为了使辩护人能够参与诉讼;但是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须授权决定。
  刑事豁免权的特点:(1)豁免权是一种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属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他主体,如诉讼代理人、证人和专家证人,不享有这一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双方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障。(2)豁免权是一项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及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及相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知晓其他案件相关事实的,不得援引该特权回避作证。同样,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实施诽谤罪、伪证罪、包庇罪等犯罪,也不应因这种特权而免除责任,应按一般主体犯罪的有关规定予以追诉。(3)豁免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豁免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从而实现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和保障权利的根本任务。因此,除非当事人同意或者法律另有规定,辩护律师不得自愿放弃这一权利。同时,放弃该权利造成其他当事人利益损害的,即使当事人同意,辩护律师也不得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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