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吉林职务犯罪_职务犯罪种类_职务犯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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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职务犯罪_职务犯罪种类_职务犯罪立案标准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8-24  阅读:4632
  在实际生活中,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与犯罪,那么职务违法属于违法行为的哪一类?职务违法行为包括哪些?在看完下面的文章后,希望大家对于职务违法行为包括哪些这类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接下来小编带来职务违法行为包括哪些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职务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一般违法与犯罪在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

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二、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职务犯罪主体:
  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
  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
  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3、职务犯罪的种类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三、吉林职务犯罪律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7、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8、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9、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了解到职务犯罪的处罚罚款一般是由5000起步,30万封顶的一种处罚。职务犯罪一般是由检察院进行审查以及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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